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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神明的地」緩標售 永聖宮保住了

桃園縣500多座土地登記在「神明」名下的小廟,縣府決定順應地方信仰暫緩標售,讓這些小廟辦理登記「就地合法」。

大溪鎮南興里永聖宮是第一個受惠的小廟,因土地所有權登記在神明名下,農曆年前被縣府公告標售,里民深怕拜了幾十年的土地公廟就此消失,為了保住永聖宮, 自發性募款100多萬想要標下,然而這塊土地市價約要400萬,里民與信眾實在無能為力,引起恐慌,轉向縣議員陳治文陳情。在縣府決定暫緩標售後,地方民 眾疑慮消除。

信眾昨天高興地到永聖宮上香參拜,稟報土地公說:「感謝土地公保佑,土地廟保住」,終於可以鬆口氣了。

根據土地法令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必須是自然人或是法人,然而在鄉下地方,許多廟宇因為規模不大,並未成立社團法人,土地登記所有權人是「祭祀公業福德祀」,依規定要公開標售,若2次流標,土地就歸國有財產局。

縣府地政局表示,全縣共有500多座「祭祀公業福德祀」尚待處理,只要是空地就依規定標售,如果有土地公就暫緩處理。目前已順利標出18筆「神明」的土地。

大溪永聖宮土地將被收回標售一事傳開後,南興里民群情激昂,里長徐福全說,永聖宮已經有一百多年歷史,是在地鄉親從小拜到大的廟。他氣憤地說:「永聖宮是大家祖先捐地募款所建,政府現在硬要收走,實在太霸道。」

陳治文指出,這種地方小廟縣內有500多間,都是民間傳統信仰中心,也是鄉親情感交流中心,成為生活的一部分,如果政府要全數收回土地,恐會造成民眾反彈。

縣府考量民情和尊重地方信仰,決定暫緩標售土地到民國102年,讓地方小型廟宇向內政部民政司做總登記後「就地合法」。


新聞來源:聯合電子報 2012.05.30

新聞網址:http://udn.com/NEWS/DOMESTIC/DOM3/7125242.shtml